1月22日上午,我校作為海門基層立法聯(lián)系點信息采集點召開了立法征詢座談會,就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(草案)》聽取了學生代表、教師代表等各方意見和建議,會議由區(qū)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祖斌主持。
周祖斌主任首先向師生代表們簡單介紹了一部法律的誕生過程,隨后介紹了《草案》制定的立法背景,以及組織召開此次意見征集座談會的目的。他強調(diào),與會的同學和老師要認真研讀《草案》,結(jié)合家庭、校園、社會生活實際,負責地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,積極建言獻策,為國家立法貢獻基層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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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代表袁春華、顧國花、王偉
民有所呼,法有所應(yīng),這部法律非常契合時代的要求,尤其是青少年法治教育這一塊。第四章38條、39條、40條的順序可以再商議調(diào)整。希望增加學校與家庭在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部分的內(nèi)容,加強學校與家長的溝通合作,定期對家長進行普法教育,鼓勵家長積極參與和配合學校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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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代表段懿軒
建議加強未成年人家長的法治教育。在41條增加第二款,轄區(qū)公安部門、社區(qū)對未成年人父母履行法治宣傳職責依法予以督促,指導(dǎo)。對外來務(wù)工人員,離異家庭父母或監(jiān)護人,轄區(qū)公安部門、社區(qū)建立分級法治宣傳教育檔案予以宣傳指導(dǎo)。
盯緊法治宣傳盲點,掃清法治教育死角。建議在第四章加一條,轄區(qū)公安機關(guān)、社區(qū)等部門對輟學的未成年人定期開展特色法治宣傳教育。對外來務(wù)工人員子女,留守兒童建立法治宣傳檔案適時開展針對性法治宣傳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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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代表陳高添
建議考慮讓青少年成為法治宣傳教育的參與者,可以利用寒暑假等課余時間,承擔法治宣傳教育志愿者的工作。
對于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,建議多給青少年講講現(xiàn)實生活中的案件示例,可以邀請法官、律師等法律專業(yè)工作者,進入學校,現(xiàn)身說法,幫助青少年真實感受法治社會的進步。
在習近平總書記涉外法治思想的倡議下,建議適當組織青少年學習法律英語知識,為培養(yǎng)涉外法治人才,打好語言基礎(chǔ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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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代表丁子晴
從16條到29條羅列了各級政府機關(guān)、職能部門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、具體執(zhí)行機構(gòu)等部門開展法治宣傳的對象及范圍,建議排序上能按機構(gòu)類別或權(quán)重大小進行調(diào)整。
會后,同學們圍坐一起,與以周祖斌主任為首的聯(lián)系點工作人員一起就城區(qū)交通安全、未成年人游戲管理、家庭教育等議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。周主任表示,我們的立法聯(lián)系點不僅僅是法律草案立法征詢的平臺,還是收集社情民意的平臺,同學們可以觀察生活,用公民視角參與社會民生話題,反饋寶貴意見,增強自己的社會使命感和責任感。